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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2009年绿色节能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2009年绿色节能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建材[2009]229号)


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及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市今年建筑节能工作计划安排,我委组织申报天津市2009年度绿色节能试点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依据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及我市有关民用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等有关政策和技术法规。有关信息可在建设部(www.cin.gov.cn)网站上查询。

  二、申报领域

  1.在建筑节能中应用“四节”、“四新”等技术的节能省地型建设项目。

  2.低能耗、超低能耗的民用建筑。

  3.在建筑中规模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设项目。

  三、申报管理

  1.申报项目可以是拟建、在建的民用建筑项目。

  2.申报单位应填写申报书(申报书请从市建委网站(www.tjcac.gov.cn)中下载),报送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和技术实施方案。

  3.今年我市绿色节能试点建设项目计划下达20项。经市建委审核后签署任务合同书,由市建委统一下达实施计划。每个项目给予建筑节能专项基金补助10万元,用于项目关键技术研发、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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