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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评办法》的通知


  6、受到批评减分,最高减10分。接到服务相对人信访、投诉的,核实责任后每件次减2分;使用评议系统不足80%减2分,不足90%减1分;出现自行评议每件次扣1分;因服务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三)定期管理考核(基础分20分,不设加分)

  重点考核落实工作制度、遵守一日工作秩序等方面的情况。主要采取日常检查、每周抽查、查阅《工作日志》等方法进行考核。

  1、落实工作制度,满分10分。严格落实局“服务管理八项工作制度”,《工作日志》填写不及时、记载不真实、不齐全,每日减1分;岗前准备工作不到位,未登录评价器每次减1分;未坚持岗前部署、岗后讲评制度的,每次减1分;2个窗口以上单位未落实值班科长制度或值班科长无故空岗1小时以上,每次减1分;政策法规及服务指南更新后2天内不主动汇报,每次减2分;违反计算机网络规定,出现泄密、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该项不得分。

  2、遵守一日工作秩序,满分10分。工作时间空岗15分钟以上,每发现一次减1分;不按规定着装、佩戴胸牌上岗,每人次减1分;不使用文明用语,每人次减1分;窗口办件桌面物品、资料摆放无序,每发现一次减1分;工作人员之间发生争吵,每出现一次减2分;来电不及时接听,发现一次减1分;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等与办件无关信息和刊物等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三、有关说明

  (一)月考评实行百分制,工作效率考核、服务质量考核、定期管理考核三项得分累计为各单位月考评成绩;年度考核成绩采取每月累加平均的方法计算年度成绩,并纳入各单位年度千分考核成绩。

  (二)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示范窗口”评比,每年组织一次“标兵窗口”、“窗口服务先进单位”评比,具体条件另行明确,出现一次月无办件量的单位不参加评比。

  (三)考核由窗口办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附件:1、《国土房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评表》

  2、《国土房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件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评表
  年  月  日

单位

办件

总数

工作效率得分

服务质量得分

定期考核得分

合计

名次

办结

件总

办结基础得分

办件量加分

提前

办结

加分

即时办结加分

超时办件减分

小计

现场受理得分

规范办件得分

评议得分

回访得分

表扬

加分

批评

减分

小计

落实制度得分

工作秩序得分

小计

市区分局

 

 

 

 

 

 

 

 

 

 

 

 

 

 

 

 

 

 

 

 

土地交易中心

 

 

 

 

 

 

 

 

 

 

 

 

 

 

 

 

 

 

 

 

登记发证中心

 

 

 

 

 

 

 

 

 

 

 

 

 

 

 

 

 

 

 

 

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

 

 

 

 

 

 

 

 

 

 

 

 

 

 

 

 

 

 

 

 

房屋维修资金中心

 

 

 

 

 

 

 

 

 

 

 

 

 

 

 

 

 

 

 

 

资金监管中心

 

 

 

 

 

 

 

 

 

 

 

 

 

 

 

 

 

 

 

 

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

 

 

 

 

 

 

 

 

 

 

 

 

 

 

 

 

 

 

 

 

物业招投标中心

 

 

 

 

 

 

 

 

 

 

 

 

 

 

 

 

 

 

 

 

住房保障办公室

 

 

 

 

 

 

 

 

 

 

 

 

 

 

 

 

 

 

 

 

物业处

 

 

 

 

 

 

 

 

 

 

 

 

 

 

 

 

 

 

 

 

督查室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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