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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街镇工作站受理个体业户地方税收业务的通告

  (一)《申请代开发票审批和纳税申报表》;
  (二)申请开票的纳税人提供经办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开票金额2000元/份以上,5000元/份以下(含本数)
  (一)《申请代开发票审批和纳税申报表》;
  (二)申请开票的纳税人提供经办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同、协议及付款方证明;
  (四)建筑业代开票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五)完税凭证;
  (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即办
工作站代征税款   完税证即办
首次领购发票(I211)1. 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领购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定额发票或特殊行业发票须提供); 留存原件 1.《发票领购申请表》 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
2. 加盖发票专用章《网上办理发票事项登记表》(一式三份)(申请电子发票须提供); 留存原件 2.《网上办理发票事项登记表》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执业证件(社团登记证、事业单位登记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演出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学许可证、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等副本)原件; 核查原件后退回 3.《发票领购簿》 
4.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核查原件后退回   
5.领购发票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6.业户从事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需要领购相应发票的,须提供劳务合同、有效协议等相关资料及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 留存原件   
续领购发票1、税务登记证副本      
2、领购发票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发票领购簿》     
4、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必须提供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和已作废发票。     
发票缴销1、需缴销的发票(包括已存放五年以上的发票存根联);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发票领购簿》;     
4、《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两份;     
5、纳税人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地税机关代开发票1、填写完整的《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具《通用发票(电子)》申请审批表》;     
2、首次申请开票得纳税人提供经办人的合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代开票人是单位的,还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合同、协议及付款方证明;    
4、外地纳税人来穗临时经营,应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5、建筑业开票纳税人首次开票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等工程项目证书,对没有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6、完税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地税机关门前征收纳税申报表     
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税务文书处理表》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附件3
  广州市个体业户地方税收(费)率表(地税“双定户”)

  单位:%
应缴税种
  行业类别
增值税(国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堤围防护费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
工业生产×实缴增值税、消费税的10%实缴增值税、消费税的2%0.1×1
商业×0.1×1
加工、修理、修配×0.1×1
交通运输业(货物运输)×30.30.060.1×1.5
交通运输业(非货物运输)×30.30.060.1×0.8
服务业(饮食、旅游业、广告业除外)×50.50.10.1×1.5
饮食业×50.50.10.1×1.5
旅游业×50.50.10.1×1.5
广告业×50.50.10.131.5
游艺、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台球、保龄球×50.50.10.132
网吧、高尔夫球×1010.20.132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151.50.30.132
建筑安装业×30.30.060.1×1.2
邮电通信、文化体育业×30.30.060.1×1.5
其他行业×50.50.10.1×1.5
业户(个人除外)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50.50.10.1×1.5
个人无证无固定经营场所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按上述行业确定×按上述行业确定按上述行业确定
1、营业税的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缴营业税。
2、城建税按实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7%计算。
3、教育费附加按实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3%计算。
4、地方教育附加按实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2%计算。
5、凡按核定征收方式附征个人所得税的,当月营业额(销售额)未达到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0。
6、个人无证照无固定经营场所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按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自有物业或无租使用物业还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8、签订各类应税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上述各项内容今后如有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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