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宁波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甬农机计〔2012〕3号、甬财政农〔2012〕91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财政局:
为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更好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作用,我们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18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2012年度宁波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宁波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2012年度宁波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187号)和《宁波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财政农〔2007〕269号、甬农机〔200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化发展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使用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规模
按照《
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的控制规模,为使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确定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为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鄞州区(含东钱湖区)、镇海区、北仑区、江北区。依照重点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兼顾发展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机械原则,综合考虑各县(市)区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确定我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市)区的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控制规模(详见附件1)。
二、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确定
补贴产品机具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并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补贴机具种类: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其它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等。具体机具品目范围详见《宁波市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