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6日-6月15日),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提高全行业对《意见》知晓率,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自觉性。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对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总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宣贯活动
要集中开展“六个一”活动。
一是进行一次专题汇报,向政府或上级业务部门汇报《意见》的主要精神和重点内容。
二是开展一轮集中学习,在学习中,领导班子要带头学,做到精读;安全监理员要全面学,做到细读;作业服务组织负责人要重点学,做到熟读;广大机驾人员要普遍学,做到通读。
三是策划一套宣传方案,做到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网络有信息。
四是召开一系列座谈会,分级、分类精选主题,广泛交流,研讨贯彻措施。
五是编制一组宣传资料,如:张贴画、挂图、学习手册、文件单行本等,为学习《意见》提供素材。
六是举办一次知识竞赛,对学习效果加以巩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意见》共分为10个部分、33条,内容丰富,特色鲜明,不但在总结近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理论做出了重大创新和发展,还在继承发扬各项行之有效对策措施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了10项制度,尤其是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这一部分,针对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除此之外,还提出了7项具有长远意义的重点建设任务。各地农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意见》精神,把握好核心内容,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做好专题辅导,努力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将《意见》迅速传达贯彻到村、到户、到合作社,在全市农机行业中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市局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国发〔2011〕40号文件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安全监理处、政策法规处以及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等处室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监理处。各地要成立相应的宣传领导小组,对学习宣贯《意见》作出具体部署,制定工作计划。
(三)全面贯彻,推进工作。各地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指导和督促属地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作业、生产过程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强化对合作社成员的安全培训、生产作业服务的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层层落实农机服务组织和企业内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