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国发〔2011〕40号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农机安〔2012〕3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
现将《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国发〔2011〕40号文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市农机局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国发〔2011〕40号文件工作方案
为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提高全市农机行业对《意见》的知晓率,增强农机作业安全参与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执行《意见》的自觉性,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甬政办明电〔2012〕6号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意见》是继2004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2010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之后,以国务院名义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上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意见》与
《决定》相继承,与
《通知》相补充,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相配套,对“十二五”乃至更长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是从全局和整体上推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
二、宣贯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