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结合平安畅通县市创建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平安农机”活动室、宣传栏、示范路等宣传窗口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信息平台等现代传媒及拖拉机驾驶员协会、农机安全片组、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公司)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消除宣传教育盲区、盲点,大力宣传深化创建“平安农机”的重要意义。继续深化“十个一”宣教活动,即每年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书,为广大农机手和农民群众放映一部农机安全教育警示片,向每个创建示范村和农机合作社(作业公司)送一套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创建示范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举行一次创建“平安农机”有奖竞赛,精心安排一次创建“平安农机”咨询日活动,与每位农机手和农机合作社签订一份“平安农机”《安全承诺书》,开展一次“平安农机”安全慰问活动,形成“墙上有标语,路口有警示,手中有资料,报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机手有承诺”的多形式、全覆盖的“平安农机”宣传教育平台,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机手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参与热情,引导推动活动向纵深推进。
(四)严格考评标准,推广典型经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评标准,进一步完善申报、考评等程序,开展好各项考核评审工作,树立示范典型,认真总结推广。对已建创建典型示范,要组织“回头看”,继续在“提高”上下功夫,在“长效”上做文章,巩固和推进创建成果。
(五)健全奖惩制度,推进创建深入。对创建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考核加分、通报表彰和资金补贴;对创建工作无起色,责任不落实,造成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具体活动。市农机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成立由市农机局局长任组长、三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宁波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考核。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制订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农机牵头的要求,把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打造“平安县(市、区)”、创建“平安畅通县”、新农村建设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结合起来。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管机制,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安监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安部门要主动支持联合执法,协同农机部门推进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农村道路拖拉机交通安全的动态监管,严厉查处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牌证核发、考试、检审验、安全宣教等源头管理,深化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乡镇、村以及农机服务组织作用,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纳入“平安农机”创建范畴,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使创建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深入到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