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迁址更名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491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你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关于长春亚泰大街支行迁址并更名的请示》(建吉报〔2011〕54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迁址至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88号,昊源高格兰湾小区5栋103、104、105、106号门市,并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林大路支行。
根据你行申请,该机构自批准变更营业场所之日起至新址开业前,在原址继续营业。
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在新址进行筹建,待安全防范、消防设施验收合格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送我局审核并申请换发《金融许可证》,各项手续齐全后,可择日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