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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在长春四联大街设立24小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在长春四联大街设立24小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502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在长春四联大街设立24小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建吉报〔2011〕55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在长春市绿园区四联大街788 号(名仕家园B区12号104室)设立1家24小时离行式自助银行。自助银行内设存取款一体机1台,取款机1台。

  二、该自助银行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提交延期申请。自助银行未在规定期限开业的,此批准设立文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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