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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科普场馆建设。加强各类主题科普场馆建设,注重增强科普场馆的教育功能和展品的互动功能,使全市专业科普场馆星罗密布。在各市(区)市民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增设科普展教设施。加强对科普场馆的规范管理,加大建设和运行费用的公共投入。
  2.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现有社会设施,推动市(县)、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到“十二五”期末,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和科普活动站(室)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比例达到100%,10米以上科普画廊达1000座,宣传内容每月更新1次。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规划局、市容市政管理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卫生局、环保局、园林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与。
  (十)实施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加快培养科普专门人才。落实《苏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努力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培养一批科普设计与创作、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等专门人才。依托科技工作者、科技辅导员、科普创作人员、大众传媒科技记者(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建立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科学制定考核评价制度,加快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施展才能的体制机制。
  2.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发挥大学生村官、农村科普带头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社区工作者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社区科普惠民服务站、社区科普学校、企业研发平台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发展农村、学校、社区、企业科普人才队伍。鼓励支持更多的科技、教育、传媒等各界人士以及大学生、离退休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和创作,不断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老干部局、文明办、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水利局、农委、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统计局、苏州日报社、广电总台、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与。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苏州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我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要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当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规划。定期研究部署,提供保障条件,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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