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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苏府办〔2012〕3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1~2015年)

  为深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大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3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自2006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和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周密部署,联合协作,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分别于2007年和2011年两度实现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满堂红”,并获得了全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市第5次公众科学素质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8.0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7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14个百分点,高于我市“十五”期末1.89个百分点。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科普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还不够大,科普资源开发共享的水平还不够高,社会化科普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高层次科普人才比较缺乏,科普联动机制不够巩固,部门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够平衡,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还不能满足率先基本实现建设现代化的要求。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十二五”时期,是苏州推进“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既需要发挥科技工作者的重要作用,也有赖于公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只有广大群众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才能形成全社会各行各业竞相创新创造的生动局面,才能为创新引领战略的实施提供深厚的社会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和肩负的重要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新局面,为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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