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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杭文广新纪委〔2011〕1号)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处室:

  2012年元旦、春节将近,按照省和市纪委的有关精神,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特重申并提出下列要求:

  一、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各处室及各基层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节俭意识和法纪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努力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严格要求,确保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

  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准则、遵守准则、维护准则,全面把握八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在节日期间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和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节日庆典活动。

  三、改进作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各处室和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改进作风,体现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廉洁从政的要求,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落实帮扶救助工作,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和处室都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名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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