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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关于设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德惠路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设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德惠路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49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你部《关于设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德惠路24小时自助银行的请示》(工银吉营发〔2011〕8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部在长春市德惠路15号教师楼2门103室设立24小时自助银行,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德惠路自助银行”。

  接此批复后,你部可对该自助银行进行筹建。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经公安、消防部门对安全防范及消防设施验收合格,向我局报告后开业。自助银行开业后,你部应及时向我局报告该自助银行运营、内控管理和设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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