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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纪念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28日,由市排水管理处牵头,相关区县水务部门、城投总公司、排水企业等配合。

  (五)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和用水咨询等服务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供水管理处牵头,相关区县水务部门、城投总公司、供水企业等配合。

  (六)组织汛前防汛安全排查行动和爱堤护堤志愿者服务活动

  活动时间从 3月22日开始,由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牵头,局防安处和相关区县水务部门等配合。

  (七)开展水文知识进校园、水文测站展示宣传等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水文总站牵头,局宣传处等配合。

  (八)开展排水项目送证上门、法规宣讲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牵头组织,局法规处、排水处、执法总队等配合。

  (九)开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专题培训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至28日,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局受理中心、执法总队、各区县水务局等配合。

  各区县水务局和各涉水企事业单位要围绕主题并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筹划、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和为民服务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把开展社会性的纪念活动作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水务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增进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意识的生动舞台,加强领导、制定计划、落实责任,确保纪念活动质量。

  (二)周密部署、及时启动。针对纪念活动准备时间短等特点,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发动,及时制定纪念活动计划,及时启动相关准备工作。要面向社会,精心设计活动主题,精心选择活动载体,精心组织现场活动,借助社会媒体等各类宣传载体,扩大纪念活动声势,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宣传效果,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起更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纪念活动周期长、内容多、社会影响大。各项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尽快进入情况,尽快制定计划,尽快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的牵头作用。各参与单位要建言献策、出智出力,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工作,确保各项纪念活动有计划、有声势、有质量地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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