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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区县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加快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

  各区县要配合做好电子商务“双推”工程的服务平台推荐和宣传落实工作,为广大中小企业与“双推”服务平台的对接创造条件,培育龙头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契机,依托区域内相关产业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各类创新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集聚发展,同时不断完善园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引导园区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商务工作简报》上海通讯员队伍建设。

  (七)促进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

  各区县要认真贯彻国发4号文及本市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发挥云计算创新服务先发优势,开展杨浦新江湾城社区云中生活试点工作,加快建设洋山云海数据中心和崇明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加大云计算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推动软件产业高端化发展,积极发展国产基础软件及面向重点领域的工业软件。培育发展基于移动终端的网络游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以及车联网与车载信息服务业等移动互联网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收集梳理优秀项目并组织申报,做好双软认定工作。

  (八)继续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各区县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综合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完善情况通报、应急处置等有关工作,做好党的“十八大”信息安全保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开展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政府信息系统年度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区县政府网站安全管理试点工作。配合开展信息安全活动周有关活动。

  (九)加强运行监测和分析工作

  各区县要全面了解和把握本区县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运行发展情况。加强对信息产业园区和信息科技企业的调研,了解企业诉求,做好企业帮扶工作。做好年度运行分析汇总工作,配合编制《2012年上海市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运行报告》。

  (十)继续推广区县无线电管理试点

  在青浦、松江、宝山、金山和崇明等五区县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将无线电管理试点扩大至浦东、嘉定、闵行、奉贤四个区。试点区县要在巩固前期试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开展辅助专项整治、参与无线电安全保障、组建应急机动力量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内重点固定无线电台站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做好对试点区县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落实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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