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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关于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行动意见的通知

  15.加强农机质量监督。贯彻实施《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办法》,依法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加强农机新产品试验鉴定工作。加快制(修)订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和禁用报废类标准,推进农机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强化对财政补贴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管,建立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追溯制度,促进农机产品性能和售后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强农机产品质量抽查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七)农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行动
  16.创新人才培养教育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建立以省级培训基地为核心,市、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为主体,农机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农机合作社为补充的多层次、分重点的农机人才教育培训体系。丰富培训形式,积极开展境外培训、高等院校培训和农业机械化学校培训等多层次培训模式。逐步完善农机管理人才、农机实用人才和农机科技人才评价标准,通过开展职称评审、组织技能竞赛、组织项目攻关等形式,选拔一批农机高层次人才,改善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结构。到2020年,农机高层次人才占全省农机人才的比例达10%以上。
  17.大力培育农机技能人才。积极组织农机实用人才培训活动,组织开展送教下乡、科技入户等活动,扩大农机培训规模,重点培训农机使用、维修和经营人员,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机手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依托各级农机技术学校及培训机构,以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等项目为载体,加强校企、校社合作,不断加大农机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农机人员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农机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加大农机手培训补助力度,研究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以奖代补”政策。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严格培训机构资格许可及教学人员资格认定,确保培训质量。到2020年,全省农机技能人才持证率达20%以上。
  18.加强农机管理、科技人才培养。发挥省级培训基地的作用,通过对各级农机管理干部和科技人员开展境外培训、高等院校培训等在职教育、定期轮训等形式,努力提高管理人才队伍素质,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发挥农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人才聚集优势,为行政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农机企业,大力培养高素质的农机科技创新人才,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海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造就一批农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农业工程及农业机械化学科建设,开设农业机械化相关专业,在农机企业建设实训、实验基地,促进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到2020年,培养农机科技和管理人才5000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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