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加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千亿斤粮食增产工程、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积极推进农机试验鉴定、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农机维修、教育培训、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农机技术推广、试验鉴定、安全监理、质量监督、教育培训、信息服务和应急救灾等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受理调解农民对农机质量和售后服务的各类投诉。健全完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拓展推广服务领域,稳定基层推广队伍,增强乡镇农机技术推广机构服务能力,为农民提供农机示范推广、培训、技术咨询、安全教育、信息等公益性服务。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机技术培训体系。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实地检验、培训考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综合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和指挥体系。加快农机信息化建设,实现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为农民和农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加大“双优”加油卡推广使用力度,保障农业作业用油供应。开展农机抢收抢种、抗旱排涝应急处置试点,探索农机作业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应急救灾农机储备调度办法,增强应对灾害性气候的能力。
(六)农机安全和质量监管推进行动
14.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贯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法规、政策体系。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履行执法职能。加大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装备建设投入,依法开展农业机械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申领及审验、事故处理、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等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水平。着力提高登记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组织农机联合执法检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无牌无证等违法违章行为,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探索建立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实地免费检验方法及备案管理制度。落实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相关保险政策,推进全省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创新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形式,积极推广使用“平安农机通”,强化对农机所有人及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创建成效。到2020年,力争8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