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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关于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行动意见的通知

  (四)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推进行动
  9.发挥农机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围绕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生产制造、教学科研、推广使用等密切结合的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农机企业自建或与科研机构共建农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实验室,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共建产业技术联盟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以江苏国际农机展为重要平台,积极实施农业机械化“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到2020年,全省共培育20家以上农机科技型企业。
  10.建立农机产学研推协作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农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推广机构的优势,探索完善多方协作、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机制,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能力、转化能力和储备能力。进一步发挥我省现有的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机科技创新中心和农业机械化专家组的作用,加强产学研推协作,积极开展现代农业需要的关键装备和技术的公关研究。促进农机与农艺融合,将机械适应性作为科研育种、栽培模式推广的重要指标,根据农作物品种、耕作制度和农业经营需求研究开发农机产品,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用、统一配套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到2020年,建成8个省级农机科技创新中心。
  11.加快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以现代农业园区为切入点,加快推进“江苏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省级农机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范围,将基地(园区)建设成为集农机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为一体的农业机械化科技综合集成应用基地、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基地、现代农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的中试基地,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到2020年,省级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园区)达到100个以上,市、县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园区)达到200个以上。
  (五)农业机械化服务推进行动
  12.加快发展农机合作社。鼓励和支持农机大户、农机服务人员、村组干部等各类人员,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牵头领办、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三库二间一室”(机库、配件库、油库和维修车间、烘干加工间以及培训室)建设,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服务、技术推广和维修服务等综合能力,努力创办有特色、上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机合作社拓展服务范围,参与土地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面开展星级农机示范合作社评比活动,创建一批服务优、经营活、效益好的农机合作服务品牌。继续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拓展跨区作业范围和服务项目,加速培育农机作业、信息服务、租赁和闲置机械调剂等市场。扶持发展农机维修业,建设一批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构建以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为龙头、企业售后服务为主体、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社会网点为补充的农机维修网络。依法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分级分类管理,积极推进农机生产企业维修能力认定工作,规范农机维修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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