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建立我市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制度的通知
(津国土房勘〔2010〕237号)
市地矿局、华勘局、天津地调中心,各地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质勘查形势的掌握,根据《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0〕625号)要求,我市在原有地质勘查成果年度通报的基础上建立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主要为文字报告和附表,内容包括各类地质工作的工作进展、投资额度和投资结构,分析与上年同期的变化情况和原因,报告矿产勘查取得的重大进展,并对全年地质勘查投入和形势作出预判。半年报的编写提纲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内容。
二、数据统计及报送时间
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的数据统计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每年7月10日前将本单位半年报报送市国土房管局地勘处,并附电子版。
三、数据统计范围
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的统计范围为在天津市域内开展的地质勘查工作成果。
四、填报组织分工
(一)市地矿局、华勘局负责组织本局系统内各直属地勘单位的报表填写、汇总,报告编制及统一报送工作。
(二)其他各地勘单位独立完成报表的填写、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成果信息真实、全面。
联系人:冯 鑫 ; 联系电话:23118673
电子邮箱:gtjdzc@126.com
附件:省级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提纲及编写要求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附件
省级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提纲及编写要求
一、基础地质调查
说明本省(区、市)上半年开展的基础地质调查项目的个数和资金、完成的图幅和面积等。预测全年投入的资金额度和完成图幅及面积数。
二、矿产资源勘查
1.勘查资金和工作量投入
简要说明本省(区、市)上半年开展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项目的个数和资金额度,并说明其资金来源;开展野外施工的矿产勘查项目(不含油气)个数和资金,并说明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社会资金等各类资金的投入额度,以及投入的机械岩芯钻探、坑探、槽探、浅井等主要实物工作量。上述数据与去年同期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引起勘查形势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并预测全年勘查投资和钻探工作量投入。
2.取得的重要找矿成果
对本省(区、市)本年度新发现成果突出的勘查项目作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入的主要实物工作量、矿床类型、发现过程、探明、控制的和推断的资源储量以及资源远景、对区域地质找矿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