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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提高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率加快建立网络经济户口的通知

  网络经营企业实施网上亮照,有利于提升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的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通过互联网的传播效应提升企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构建上海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广大网络经营企业实施网上亮照提供网络平台服务。

  附件2
  网上亮照告知书(二)
  (新设网络经营企业告知)(样张)

  网上营业执照公示(以下简称“网上亮照”)是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网上亮照的法律依据:
  《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证照,并在其经营网页上公开以下信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以及其他与经营资质相关的资料。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网络经营企业实施网上亮照,有利于提升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的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通过互联网的传播效应提升企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构建上海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广大网络经营企业实施网上亮照提供网络平台服务。
  网上亮照的流程:
  1.登录市局门户网站(http://www.sgs.gov.cn),在首页点击“营业执照公示”栏目,进入“网上营业执照公示”页面。
  2.点击“企业网上亮照标识下载”模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首次登录的用户须先进行注册),进入“企业营业执照亮照备案系统”页面,输入企业信息(企业标识、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号)验证身份。已经领取数字证书(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企业,可直接用数字证书验证企业身份。
  3.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
  4.下载网上亮照标识,并将标识加贴在网站主页面或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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