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局外资处
引导新设网络经营企业实施网上亮照。
(四)市局监管处
结合年检督导网络经营企业实施网上亮照。
(五)市局信息中心
做好企业营业执照亮照备案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技术保障。
四、工作措施
各级工商部门要以市局下发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进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工作规则》为指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一)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
1.在市局门户网站(http://www.sgs.gov.cn)首页设置“网上亮照”浮动窗口,宣传“网上营业执照公示”功能并引导网络经营企业进入相应的功能页面,同时在功能首页中说明网上亮照的意义和网上亮照标识下载的流程。
2.在市局及分局注册大厅摆放《网上亮照告知书》,告知新设网络经营企业应依法实施网上亮照。
3.在企业年检时向企业发放《网上亮照告知书》,引导网络经营企业实施网上亮照。
4.各分局在发挥区县广播、电视和平面媒体的宣传优势的同时,在辖区的电子商务示范区、创新创意园区等网络经营企业集聚地张贴《网上亮照告知书》。
(二)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
1.加强网上巡查,对辖区内还没有实施网上亮照的网络经营企业,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告知其实施网上亮照。
2.加强实地巡查,对经告知仍没有实施网上亮照或实施网上亮照时遇到困难的网络经营企业,上门实地检查和指导,帮促其实施网上亮照。
3.加强执法办案,对经多次告知、指导和警告,逾期不改,拒不实施网上亮照的网络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推动其实施网上亮照。
(三)加大督查指导的力度
1.采取行政指导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推进方法。各级工商部门要针对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推进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难点,结合“走千家企业”活动,加强对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工作的行政指导。对一比多(上海火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蚂蚁(上海美华系统有限公司)等中小企业集聚的本市大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上海唐镇电子商务港、3131创意产业园和上海智力产业园等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进行上门集中辅导。
2.采取“三查互补、抓二促一”的工作推进方法。“三查互补”,即工商所通过日常监管等方式,检查辖区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情况;分局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查工商所推进辖区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工作的落实情况;市局通过督查方式,检查各分局推进辖区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工作的进展情况。“抓二促一”,即通过落实三级检查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较短时间内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区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两个重点区域的网上亮率大幅提升,促进网络经济户口 “底数清、动态明、信息准、档案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