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天津市市容园林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市容园林良好形象上实现新突破

  (一)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推行“一口进、一出口、内网审批、一部门主办、并联会签、限时办结、结果公示”的委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优化管理流程,加强审批后的监管工作,逐步解决以批代管、批而不管的问题。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增强审批运行透明度,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由委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受理并纳入多媒体平台发布系统。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服务承诺制、行风评议制、绩效考评制等制度,编制执法导则,加强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协作,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行工作责任制和绩效管理,着力整治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加强品行素质培养。整合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保洁、爱卫消杀、市政服务等队伍资源,实现城市管理队伍一专多能、优势互补。实施城市管理人才战略,大力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的城市管理专业人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打造 “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同行服气”的城市管理队伍。

  五、发动公众参与管理,在构建大城管格局上实现新突破

  (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协同天津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城市管理相关研究,建立相关研究基地,促进城市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结合。坚持政府主导、行业引导、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快城市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养护等公用行业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步伐,积极推进市场化建设,引进多元投资机制和竞争经营机制,鼓励民营资本、境外资本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益。

  (二)提升城市管理志愿者品牌。以城管义务监督员、环卫义务监督员、园林绿化义务监督员、设施管理义务监督员等为主体,按照讲规模、重质量的原则,加快城管志愿者组织体系建设,实现城管志愿者管理网络化和活动制度化、正常化。

  (三)营造全民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资源,加强与媒体合作,不断开辟和拓展城市管理日常宣传教育阵地,推动城市管理进机关、进学校、进街道、进社区。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加强市容园林建设和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社会宣传,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反映市民心声,曝光不文明行为,解决群众疑难问题,不断扩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广大市民的光荣感、责任感和幸福感,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