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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部省共建循环经济示范基地1-2个;

  --建设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1个;

  --争取认定省循环经济工业园5-10个;

  --争取认定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5-10个;

  --认定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约10个;

  --认定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约200个;

  --公布“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企业约100个。

  要完成上述目标,今年全省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着力“突出一个抓手、确保两个目标、抓好三个重点、完善四个体系”。

  一、突出一个抓手

  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全省工作大局,坚持把节能和循环经济作为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作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形成以节能约束性指标倒逼转型升级、以循环经济推动可持续发展、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的良性循环,确保我省“十二五”节能降耗和转型升级目标“双实现”。

  一是推动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制造业高端化发展;集中力量推广一批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和服务,推动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强化广货品牌质量,推动广货占领新兴市场、潜在市场和高端市场,以此提高产品附加值,摊薄单位产品能耗。

  二是建立节约型园区。指导开发区、高新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园区做好产业定位和节能规划,提高入园标准,督促园区企业落实节能措施,开展清洁生产。推动10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园区作成为循环经济、低碳发展的典范,不断提高园区重点产业节能降耗技术水平和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三是加强项目把关。严把项目节能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上马,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涉及产业布局、产业链重要环节、维稳等问题的高耗能项目,地方政府须承诺在不影响本地区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前提下,项目新增能耗指标由地方内部消化。

  二、确保两个指标

  (一)确保2012年节能约束性指标的实现。

  一是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制。建立全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节能目标责任体系,会同省统计局、中山大学等单位制定细化目标责任分解办法,分领域、分行业提出“十二五”能耗下降指标,报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二是实行更严格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修改完善各市政府和重点企业节能考核指标体系,对2011年节能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及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推动落实节能奖惩机制,召开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未完成2011年节能目标的地区严格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重新修订《广东省节能奖励试行办法》,对2011年省级节能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争取在其中设立“节能政策首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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