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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乐旅〔2012〕5号)


县各旅游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旅游委《关于组织做好2012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琼旅发〔2012〕46号),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中国旅游日”宣传和活动的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特色鲜明、注重实效、利民惠民的“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旅游意识,激发人民群众旅游热情,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促进就业、传承文化、提升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二、活动主题
  “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爱旅游、爱生活。各景区点可结合实际,深化主题,提出特色鲜明、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宣传口号。2012年“中国旅游日”的活动主题是“健康生活、欢乐旅游”。

  三、活动时间

  5月10日--5月18日宣传阶段

  5月19日为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时间。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旅游日宣传活动。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深入开展“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宣传旅游“寓学于游、寓乐于游、寓健于游”的功能。

  (二)精心组织主题活动。围绕 2012年“中国旅游日”的主题,精心组织5月19日当天主题活动。各景区点结合宣传推广及相关工作并充分利用现有活动资源开展活动。鼓励各旅游企业针对不同人群特点,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生态旅游等群众喜闻乐见、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参与性强的旅游活动,多角度体现旅游在传承和发展我国优秀文化,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健康素质,提高生活质量、幸福指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开展公益惠民活动。各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在活动日的当天要积极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人群参与旅游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公益性旅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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