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推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群全覆盖。将所有县区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国试点范围。彻底解决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遗留问题。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环卫工人和出租车司机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四十四)解决好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加快社会养老事业建设。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积极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省民政厅负责)
(四十五)坚决落实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16%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按照幼儿园生均200元、小学学前班生均1000元和特殊教育生均1500元的标准,健全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机制。将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特殊教育学校1100元。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提高到9000元、本科高校提高到1.2万元。(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参与)
(四十六)确保去年开建的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如期投入使用,今年再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25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实现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效对接。继续加大对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水平研究类大学的支持力度。支持引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结合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搞好蛋奶工程。切实解决进城落户和务工农村居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努力提高高考录取率。(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
(四十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50元,并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65岁以上老人健康检查、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救助、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人口计生委负责)
(四十八)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逐步实施药品“三统一”。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积极落实乡村医生万人培训计划,争取年内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快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公益性医疗机构。在陕北、关中、陕南各建一所精神疾病防治中心,在关中建设残障儿童康复教育中心。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村卫生室建设。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解决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人口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残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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