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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2)

  五、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十八)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我省的文化资源优势,以建设文化强省“八大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文化的投入,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物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二十九)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拓展与职能相适应的服务项目,进一步推进县级“两馆一院”建设,继续向基层文化站配送设备,完成25万户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年内实现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支持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大力推广“一元剧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物局负责)

  (三十)加大汉长安城、秦咸阳城、汉昆明池等大遗址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搞好新一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省文物局、省文化厅、省地方志办负责)

  (三十一)着力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重点支持陕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和西部电影集团等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关中民俗博物院、大唐西市的示范效应,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加快曲江新区、西咸文教园区、西安文艺路演艺基地、西安国家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和数字出版基地建设,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音像、动漫、游戏等产品的综合交易平台,规范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健全文化市场体系。(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负责)

  (三十二)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巩固经营性文化单位改制成果,探索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支持文化精品生产。(省编办、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国资委负责)

  (三十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延安精神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不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树立“爱国守信、勤劳质朴、宽厚包容、尚德重礼、务实进取”的陕西人新形象。(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厅、省旅游局负责)

  六、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三十四)全面推进渭河综合治理工程,及早落实年度整治和植树任务。(省水利厅、省林业厅负责)

  (三十五)实施渭河治污三年行动方案,坚决淘汰关闭沿线污染源。健全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在水泥、煤化工和涉重金属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深入开展陕北石油煤炭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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