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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任务分解》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任务分解》的通知
(杭文广新政〔2010〕9号)


局机关各处室、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93号)精神,积极开展2010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创建工作,我局于2010年5月14日制订了《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8月18日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为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现将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一○年九月一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任务分解

  1、组织局机关和总队全体公务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杭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动员( 责任人:陈建一 ,完成时限:2010年4月初);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侵权责任法》和《突出事件应对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防范和化解公共危机的处理能力( 责任人:潘光钱 ,完成时限:2010年4月底 );

  3、制定市文广新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组织,进行分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责任人:汪建平,完成时限:2010年5月中旬 );

  4、向市政府法制办递交2010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申请( 责任人:汪建平 ,完成时限:2010年5月下旬 );

  5、组织学习市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对照创建“示范单位”要做到“五个具有”、“五个不发生”的要求,联系实际,开展自查,制定各处室整改措施( 责任人: 各处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0年5月底 );

  6、2010年6月1日开始,在局机关相关处室推行新修订的《行政许可执法文书》( 责任人:金忠鑫、张 鹏、郑智伟、宋 健、崔怀明、鲍正铭 );在市行政执法总队和区县(市)行政执法大队推广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责任人:颜国强、各区县(市)行政执法大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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