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杭文广新办〔2010〕16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杭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人普宣传工作的通知》(杭人普办[2010]39号)的要求,就做好我局的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目标,全方位、多层次、多手段、宽领域地做好本系统范围内的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主动配合调查登记。
二、主要形式
1、网站宣传(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局网站主页醒目位置上挂人口普查公告和致住户的一封信(相关材料由市人普办统一提供)。在局网站和基层单位独立网站主页滚动显示“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关心人口普查,就是关心我们自己的生活”等宣传标语。
2、办事大厅窗口宣传(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局一楼办事大厅窗口向办事对象发放人口普查宣传资料;在办公楼各楼层醒目位置张贴人口普查宣传资料;在一楼办事大厅触摸屏滚动显示宣传人口普查知识和宣传标语(相关材料由市人普办统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