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按标准配置执法车辆,并制定车辆管理制度。有专业仓库。消防设施完善。
3、加强队伍建设
(1)执法人员的文化程度,大专以上的应占90%以上(其中,35岁以下执法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应达到80%以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2)执法人员必须具有执法资格,从事执法工作两年以上的人数比例应不低于60%。
(3)有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及实施办法。
(4)创建并达到“杭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目标。
4、完善管理制度
(1)按照“三定”方案配设岗位工作人员,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
(2)举报投诉专线电话值班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接听电话,做到文明礼貌;做好举报投诉内容及处置情况的登记。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制度。主要是:一是建立日常检查制度。采取“日常检查滚动化、集中行动重点化”和白天晚上相结合的检查方法,确保白天、晚上、双休日对文化市场有人管、不断线。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范围、法定职权、法定依据、法定程序执法,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办案。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三是加强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活动展板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全年参与组织大型社会性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总队领导为执法人员上法律法规课全年不少于2次。四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执法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文化经营活动,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私;不袒护、包庇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建立受理、核查、处理、反馈等一整套制度规范。
5、加强执法工作
(1)做到举报投诉受理规范、分流合理规范和现场调解处理规范。
(2)举报案件核查率达到100%,投诉受理率达100%,立案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投诉案件调处率达到95%以上。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执法依据、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处罚结果等内容公开。
(4)做到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做到仪表端庄,平等待人,热情服务,使用文明规范用语。
(5)执行公务时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每次执法检查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在工作日中午和执行公务、值班时不得饮酒。
(6)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全年检查文化经营单位应不少于2200家次,每月不少于200家次。要求区、县(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全年检查辖区内经营单位覆盖率须达到100%,检查总次数应不少于辖区内文化经营单位总数的2倍;每周检查白天不少于3次、晚上不少于2次、双休日不少于1次、节日长假不少于隔天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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