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
(杭文广新监察〔2010〕5号)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机关各处室:
现将《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0--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0--2012年)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基层站所--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行为,着力优化服务和发展环境,提升广大群众的满意度,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印发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委[2008]18号)和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特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为根本目标,围绕“日常监管不放松、专项整治抓成效、队伍建设强素质、研究创新破难题、强化安全保平安、群众满意为标准”的总体思路,着力破解影响大局、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造安全、有序、规范、健康、和谐的文化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为目标,建设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争树一流形象,进一步打响杭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品牌,争当全国文化行政执法的排头兵。按照《杭州市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0-2012年)》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以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抓手,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做到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办事规范、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制度健全、群众满意,力争达到“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荣誉称号,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做出新贡献。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