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二○一○年综合考评活动的通知
(杭文广新发〔2010〕21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综合考评活动是我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凝聚力、战斗力,提升工作效能,争创先进单位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在前几年实践的基础上,为使评选活动更加科学合理,经广泛征求意见,对评选工作进行了调整完善,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文广新闻出版局争创满意单位的工作目标,通过考评活动,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机关服务提能、服务提速、服务提质,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形成团结共事、干事成事、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考评对象
(一)综合考评处室对象:
1.业务处室:科技发展处(文化产业处)、艺术处、社会文化处、宣传管理处、广播影视管理处、出版管理处(版权管理处)、印刷管理处、市场管理处、对外文化交流处。
2.综合处室:办公室、人事组织处(团工委)、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室。
机关党委作为这项工作的操作部门不列入处室考评。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内设处室自行开展综合考评活动。
(二)综合考评单位对象:杭州图书馆、杭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杭州市群众艺术馆、杭州艺术学校、杭州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杭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七个单位。
三、考评内容
(一)处室考评由考核和评议两项内容组成。考核内容包括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四个方面和完成局下发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分解任务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综合考评“一季一评”考核表》。评议是指评议代表对参评处室全年工作进行评价。评议于年底以发放评议表的形式进行。
(二)单位考评由考核和评议两项内容组成。考核是指年终的目标考核,评议是指评议代表对参评单位全年工作的评价,在年底以发放评议表的形式进行。
四、考评办法
(一)处室考评结果由50%的年度目标考核分(以局里下达的目标责任书为准)+20%的一季一评考核分+5%的局领导评议分+10%的处室评议分+15%的基层单位、区县(市)文广新局的评议分决定;单位考评结果由60%的年度目标考核分+5%的局领导评议分+20%的处室评议分+15%的基层单位、区县(市)文广新局的评议分决定。
(二)年底评议设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5个选项,每一满意票为6分、比较满意票为4分、基本满意票为2分,不满意票为0分。如果对某个处室(单位)投不满意票的要写出主要理由,不写理由的该栏目作为不了解处理。评议得分=(满意票数×6分+比较满意票数×4分+基本满意票数×2分)÷(满意票数+比较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6×权重的系数。
(三)考评在4个层面展开:局领导、机关处室、下属单位、区县(市)文广新局。
(四)创新创优奖由各处室年底申报, 申报须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并签字。创新创优奖评议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评议分数由专家评议(占80%)和各层面评议(占20%)组成。专家评议由局创新创优项目评议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评分(创新创优项目评议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局办公室、人组处、监察室、工会组成);各层面评议按权重评分,权重为:局主要领导为3;其他局领导为2;直属基层单位为1;处室为1。创新创优奖按得分纳入综合考评。
局报市里创新项目的牵头处室加2分,局属单位主办的创新项目牵头处室加1分,直接协助处室加0.5分,其他协助处室加0.3分。
(六)年终评议前,由局召开会议,各处室简要汇报所做的工作。
(七)年底评议统一拆封、统一汇总,在纪委及处室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五、先进(满意)不满意处室、单位的认定
考评结果,综合考核80分(百分制)为合格分,80分以上的业务处室评出先进(满意)处室4-5个,综合处室评出先进(满意)处室2-3个,局属单位评出先进(满意)单位3-4个。80分之下的末位处室和单位为不满意处室和不满意单位。
六、注意事项
(一)完成市和局的目标任务,年底统一进行考核。没有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扣5-10分;没有完成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扣2-3分;没有完成信息任务的扣2-5分。
(二)“96666”举报查实的、“12345”投诉查实的扣3-5分;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查实的扣3-5分。
(三)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行政或党内处分的)、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五千元以上等重大安全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保密规定、违反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被查实的、发生媒体曝光严重影响文广新闻出版局形象的处室取消年底满意处室评比资格。
附件:1.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综合考评“一季一评”考核表
2.加分项目说明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综合考评“一季一评”考核表(一)
部门: 第 季度 总得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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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分要求
| 扣分要求
| 自查分
| 考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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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部
建
设
30
分
| 政
治
合
格
10
分
| 1.贯彻上级精神坚决,保证政令畅通。2分
| 1.政令不畅通,每次扣1分,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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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处室领导每年与处室人员谈心不少于1次。2分(查台帐)
| 2.每季谈心人数少于处室成员的1/4,扣2分(已完成全年任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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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计划落实,处室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2分(查台帐)
| 3.学习每月少于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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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类教育及集中学习活动。处室参加局集中学习到会率全年合计不得低于80%。4分
| 4.处室成员有不请假不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类教育及集中学习活动,一次扣1分,至扣完。全年合计到会率低于80%的扣2-4分。(不含出差到外地、休假、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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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
律
严
明
10
分
| 5.遵纪守法。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文广新闻出版局形象。2分
|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部门形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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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廉洁奉公。坚决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2分
| 6.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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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内部管理各项制度,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坚持每月召开处务会议。3分
| 7.违反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不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卫生不达标、每月没有一次处务会议等),每次扣0.5分,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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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全落实。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方案,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重大事故发生。3分
| 8.不遵守安全规定,安全上出问题,情节较轻的一次扣1分,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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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风
优
良
10
分
| 9.服务热情周到。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落实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局《首问负责制》等八项效能建设制度,礼貌待人,文明办事。4分
| 9.服务不周到,违反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局《首问负责制》等八项效能建设制度的,每次扣2分,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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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作作风踏实。处室长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处室人员团结合作,责任心强;处室间没有推诿扯皮现象。2分
| 10.工作作风不踏实,发生推诿扯皮等现象,每次扣1分,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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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仪容仪表整齐。工作人员仪表端庄、举止大方。2分
| 11.仪容仪表不整齐,每次扣1分,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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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环境秩序规范。工作场所每天打扫,物品摆放整洁有序,没有人为因素造成公共物品丢失损坏。2分
| 12 .环境秩序不规范的,人为因素造成公共物品丢失损坏的,每次扣1分,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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