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有关部委汇报、跟踪和衔接上报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建设进展情况。
6.牵头组织或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推进市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7.策划生成重大水利项目,指导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增加项目储备。
8.承担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交办的事项。
(三)综合组主要任务:一是分解全市目标任务,确定全市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任务;二是负责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工作;三是信息跟踪、汇总和报送工作;四是配合项目组做好项目建设进度监督检查和考核等保障工作等。
(四)项目组主要任务:一是围绕协调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提出并实施具体的操作方案,重点包括项目的形象进度、时间节点、责任人、责任单位、具体措施等;二是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督促推进和技术把关;三是负责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各个环节的协调和督促,负责与水利部及流域机构的汇报、跟踪和衔接工作;四是研究提出相关扶持政策等。
五、工作机制
(一)协调和推进机制。办公室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做好协调服务,及时解决推进项目前期、建设工作中的问题。
一是协调各成员单位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及时召集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重大水利项目并联审批等事项,形成合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随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到项目现场协调服务。
三是对进度较慢的项目,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前往现场协调项目建设的相关事宜,推动项目前期、建设进度。
四是对超出办公室职责范围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省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协调解决。
(二)考核机制。与“五大战役”办及市重点办密切配合,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项目目标进度和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办公室将按照“年初拉清单、每月跟踪检查、年中岁末对账单”的要求,实施“目标管理”,全面落实项目管理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督促各区、各项目单位每月5日前向办公室报送上月项目全面进展情况,无法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和补救措施。
(三)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市重大水利项目动态管理信息制度,做好日常信息收集、更新,定期通过政务网和内部网通报市重大水利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