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2〕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根据省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林国耀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康 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张灿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德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参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游有雄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勇义 市水利局局长
刘 平 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
陈庆儿 市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王建多 市委农办副主任、市农林局副局长
吴旗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智敏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戴 敏 市国土房产局总规划师
张 宇 市环保局副局长
叶德传 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杨庆斌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培新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 伟 市规划局副局长
陈江驰 市地震局副局长
二、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水利局,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叶勇义 市水利局局长(兼)
常务副主任:刘 平 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兼)
副主任:陈庆儿 市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兼)
杨庆斌 市水利局副局长(兼)
三、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和项目组,综合组挂靠市发改委,项目组挂靠市水利局。
(一)综合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平 市发改委副书记(兼)
副组长:陈 刚 市发改委农经处处长
成 员:陈江驰 市地震局副局长(兼)
蒋 春 市委农办移民安置办处长
许亚品 市环保局生态保护处处长
谢志金 市市政园林局给排水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