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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2年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说明:1、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提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建设应占资金总预算的85%以上,
  2、校企合作提升培训能力建设应占资金总预算的10%以上,
  3、基地建设项目经验交流总结评估应占资金总预算的5%以内,
  4、省补资金仅限用于前两项建设内容。
  五、市级审核
  表5 市级专家论证意见和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信息

说明:1、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个;专家人数应为单数。

姓名

单位及职务/职称

手 机

签 名

 

 

 

 

 

 

 

 

 

 

 

 

 

 

 

 

 

 

 

 

 

 

 

 

 

 

 

 

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级财政局

 

 

(盖章)

 

 

    二O一二年  月  日

 

 

(盖章)

 

 

  二O一二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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