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收费备案管理的通知


  附件二:
  杭州市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生均培养成本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

行次及关系

数量(元)

备注

幼儿人数

1

 

 

教学生活老师

2

 

 

其他工作人员

3

 

 

师生比

4=2/1

 

 

 

房屋建筑物

5

 

 

一般设备

6

 

 

专用设备

7

 

 

交通工具

8

 

 

图书和其他

9

 

 

 

小   计

10=∑(5~9)

 

 

工资、津贴、奖金

11

 

 

社会保障费

12

 

 

其他费用

13

 

 

小   计

14=∑(11~13)

 

 

 

办公费

15

 

 

水电费

16

 

 

维修费

17

 

 

租赁费

18

 

 

招待费

19

 

 

 

其他费用

20

 

 

 

小   计

21=∑(15~20)

 

 

房屋折旧

22=5/50

 

行次及关系中

分母为折旧年

一般设备折旧

23=6/5

 

专用设备折旧

24=7/8

 

交通工具折旧

25=8/10

 

图书和其他折旧

26=9/10

 

 

小   计

27=∑(22~26)

 

 

合    计

28=10+14+21+27

 

 

完全生均培养成本

29=28/1

 

 

月生均培养成本

30=29/10

 

分母为10个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