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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畜禽养殖环节肉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畜禽养殖环节肉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

  现将《杭州市畜禽养殖环节肉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杭州市畜禽养殖环节肉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源头监管,整顿和规范畜禽饲养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的通知》(食安办〔2011〕32号)和省、市有关整顿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顿治理行动,使畜禽养殖场(户)生产经营主体及其行为不断规范,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非法使用违禁用药物、滥用抗生素、喂食未经高温处理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违禁药物、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畜禽养殖环节肉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整治重点和任务

  各地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集中整顿治理,重点治理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畜禽出场检疫申报、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和滥用抗生素、喂食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及肉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一)完善养殖档案,掌握养殖信息。各地要在12月份组织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按照进场入户、不漏村户的原则,对辖区内养殖场(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每一养殖场或养殖户的检查情况应当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记录表的要求,双方确认记录备查。检查重点是免疫档案、养殖档案建立情况,畜禽生产、用料、用药、出栏情况,监督指导畜禽免疫耳标佩戴、建立和完善免疫和养殖档案、落实出场畜禽检疫申报制度。对养殖环节的涉及质量安全关键点信息,按杭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求进行信息采集与数据处理,及时上传到数据中心。

  (二)建立“承诺”制度,落实安全责任。要求辖区内养殖场(户)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无“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不得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格执行疫情报告、消毒、畜禽标识、无害化处理、出场畜禽检疫申报和调入畜禽备案报验等制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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