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先进县市的通报
(喀署办发[201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推进喀什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各县市人民政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将环境保护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中的各项指标,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地区综合考核组对12县市进行量化考核。经考核,决定对落实喀什地区2011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成绩突出的喀什市、疏附县、麦盖提县、叶城县给予表彰,各奖励1万元。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市人民政府,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2012年是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自治区环保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一年。行署号召,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地区的总体部署,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不断开创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为喀什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