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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电力局关于下达杭州电网二0一一年冬季用电指标比例的通知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电力局关于下达杭州电网二○一一年冬季用电指标比例的通知
(杭经信联能源〔2011〕260号)


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城区各供电局:
  根据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关于下达2011年冬季用电指标比例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1〕642号)精神,省下达杭州电网冬季(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29日)用电指标比例为早峰19.18%、腰荷19.65%、晚峰19.96%、低谷21.01%。为更有效地开展我市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按省网分配用电指标控制用电负荷,参照省指标测算原则,结合杭州的实际情况,指标测算按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以及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各时段日平均最高用电负荷各占50%比重,确定各地分配比例。
  一、各地冬季用电指标分配比例(2011年12月1日-2012年3月31日)
  
 

早峰时段

腰荷时段

晚峰时段

低谷时段

市区

0.3465

0.3513

0.3631

0.3379

萧山

0.2913

萧山局:0.2310

0.2836

萧山局:0.2240

0.2731

萧山局:0.2134

0.2776

萧山局:0.2201

江东局:0.0603

江东局:0.0596

江东局:0.0597

江东局:0.0575

余杭

0.1271

0.1244

0.1208

0.1253

富阳

0.1051

0.1102

0.1151

0.1248

临安

0.0558

0.0545

0.0516

0.0506

桐庐

0.0258

0.0244

0.0245

0.0256

建德

0.0370

0.0398

0.0397

0.0452

淳安

0.0121

0.0125

0.0129

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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