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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管理创新示范成果示范企业示范机构推选工作的通知

  (三)推选程序。各级经信部门要在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基础上,做好所在地区优秀机构的组织推荐工作。省管机构由机构自主先行申报。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浙江省十大企业管理创新示范咨询(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2)。
  三、企业精细化管理示范企业推选工作
  (一)推选对象。2012年度全省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以精细化管理为主体,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在市、县级精细化管理示范企业中进行遴选,并择优推荐。
  (二)基本原则。各市所推选的示范企业需具备以下要求:一是企业发展稳定,近年来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二是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导向和节能环保要求;三是重视企业管理,近年来通过实施管理改造提升,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四是企业具有行业、地域代表性,具有良好的示范引导效应;五是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愿意分享其经验及方法。
  (三)申报要求。各市经信部门要做好发动宣传工作,在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把关,各市推荐2-3家,并填写申报表(见附见3),汇总后统一报我委。
  四、工作要求
  “企业管理创新三大示范”推选工作是当前我省推进企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市高度重视,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其中示范成果和示范企业的推荐材料请于12月31日前上报,省经信委企业管理培训处联系人:王竞华、唐国锋;联系电话:0571-87052705,0571-87056915;示范机构的推荐材料于12月20日前上报,联系人:郑素莲,联系电话:0571-87058087。邮箱:tanggf@zjjxw.gov.cn。
  附件:1、浙江省管理创新成果申报表
  2、浙江省十大企业管理创新咨询(培训)示范机构申报表
  3、浙江省精细化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浙江省管理创新成果申报表

申报成果名称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姓名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项目实施情况简介

 

主管部门意见

 

各市经信部门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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