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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管理创新示范成果示范企业示范机构推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管理创新示范成果示范企业示范机构推选工作的通知
(浙经信培训[2011]662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经信局、经贸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工业转型升级“310推进计划”,深入实施“企业管理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我省工业企业管理素质,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委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全省企业管理创新示范成果、示范企业、示范机构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管理创新十大示范成果推选工作
  (一)成果分类。围绕产业集群和龙头骨干企业管理转型的主题,分三个层面来推荐全省管理创新示范成果:一是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中政府推动集群发展的管理转型创新成果。以省府办公厅公布的42个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为重点,总结提升政府在推进当地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过程中形成的管理经验和优秀成果。二是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发展的管理转型创新成果。以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09]74号)文件公布的146家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总结提升龙头骨干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战略管理、投融资风险管理、国际化经营、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管理创新经验和成果。三是中小企业精细化管理创新成果。以广大中小企业为重点,总结提升中小企业在加强基础管理、财务管理、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创新成果和经验。
  (二)格式要求。管理创新成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送,产业集群的管理创新成果可由产业集群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部门总结申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由企业撰写申报。报告内容重点体现推进管理创新的背景、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方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力求有实施前后比较和数字说明)、可供借鉴的经验或模式、进一步完善的方向等内容。
  (三)报送方式。本次管理创新示范成果推荐按照自愿、自主原则进行,各市推荐三类成果总数原则上不多于五个,目前暂不成熟的成果可暂缓推荐。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浙江省管理创新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管理创新十大示范咨询(培训)机构推选工作
  (一)推选对象。以省经信委公布的78家浙江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基地为主要对象。
  (二)推选要求。一是具有一定示范效应的品牌机构;二是以创新的理念、方式、工具和实践成果开展企业管理创新咨询服务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三是近年来在推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和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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