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年度核验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沪新出发〔2012〕3号)
本市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
根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我局将开展对本市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年度核验及换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范围
凡有持有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核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音像制品批发、连锁经营、网上经营单位。
二、年度核验内容
(一)检查企业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两年来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被处罚记录。如存在上述问题应督促企业及时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
(二)按照《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检查经营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音像制品经营业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总结发行单位2010、2011年两年来的经营状况,包括音像制品发行品种、数量、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及库存等情况。
三、核验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加盖公章的《2012年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见附件)。
(二)加盖公章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年度自查总结报告。
(三)《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须提供)。
(六)《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的经营单位,需提供有效的经营场地证明。
四、年度核验办理时间、地点
参加年度核验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需将上述材料报送至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接待时间:2012年2月1日~10日每个工作日下午1:30~4:30,接待地点:绍兴路5号底楼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