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暂不关闭家电节能补贴管理系统的通知
(京商务秩字〔2012〕6号)
各区县商务委、各有关销售企业:
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商务秩字〔2011〕16号),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9日。现就家电节能补贴管理系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电节能补贴管理系统关闭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24时。消费者持有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购买高效节能家电凭证,须在2012年3月31日24时之前使用,过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