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育
主要任务:
--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社会参与能力。
--积极参加国内外残疾人体育赛事,发展具有长春特色的残疾人体育事业。
政策措施:
1.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举办全市性或地域性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展示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各县(市)区、开发区至少建立一个残疾人体育活动训练基地。
2.公共体育设施定期定时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并设置无障碍设施。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等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要结合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特殊教育等,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
3.完善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功人员的管理、服务、表彰奖励办法。结合残奥、聋奥、特奥活动开展,依托体育场地设施建立残疾人冰雪训练基地,开展冬季残奥、聋奥和特奥项目。定期举办全市残疾人运动会,积极组团参加全省残运会,选派优秀运动员参加国内、国际体育赛事。
(九)无障碍环境
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开展全国无障碍市、县创建工作。
--继续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助。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畅通公共服务信息渠道,方便残疾人使用。
政策措施:
1.贯彻国家无障碍建设规定,制定我市相关实施办法。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
2.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建设内容,与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
3.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为不同类别的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家居无障碍改造服务。争取国家补助项目,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对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资金和工程服务。基本完成社区服务机构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4.市区主要交通道路路口要安装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公共交通工具要配置无障碍设备。加强对残疾人驾驶汽车的管理和服务,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并设立明显标志。残疾人在主要线路上免费乘坐公交车。
5.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相关规划,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建立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提高盲文、手语的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市电视台和县(市)电视台开办手语新闻节目。
6.强化对无障碍建设规划、设计、审批、验收流程的监督职能。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义务监督员队伍,向行政部门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法制建设和维权
主要任务:
--逐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
--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
--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政策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修订《
长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建立健全为残疾人服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适时制定和修改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严格监督检查涉及残疾人利益的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依法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