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化就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全面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市场就业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机会与建立灵活就业机制结合起来;把积极就业政策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结合起来;把加大失业救助力度与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制结合起来,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继续推进统筹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试点,重点实施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巩固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2)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实施 “富民工程”,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3.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补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贯彻落实 《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吉政发 〔2009〕31号),在19个县 (市、区)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3年新农保制度全面铺开,2015年全覆盖。继续推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试点,实现新农保同被征地农民等群体养老保险的有效转移接续。建立城镇无业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十二五”期末,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探索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整体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按照 “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将一般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社,一般的文艺院团,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复制、发行、网络传输部分等转制为企业。完善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深化吉林歌舞剧院集团公司、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影集团公司、吉林出版集团公司改革,整合资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整体上市。积极推进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艺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5.教育体制改革。
调整和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行县域内教师资源统筹管理,逐步实现县域内学校间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大体均衡。创新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鼓励促进优秀骨干教师向教学力量薄弱的学校流动,实现教师流动制度化。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坚持和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创新教育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到2012年,初步建立实现县域内推进和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继续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重点抓好通榆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探索职业教育政企校联盟办学模式试点,长春市开展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长春理工大学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试点,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探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试点,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试点等6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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