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资源价格机制改革。以生产要素和资源产品价格改革为重点,加快推进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坏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深化电价改革,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深化水价改革,推行原水 “两部制”水价制度。进一步深化城市供热体制改革,按照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 〔2010〕20号)要求,稳步实施供热计量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转企改制。
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技术创新群体,增强科研院所创新动力,发展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的产学研合作和产业技术联盟,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发挥大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及各类园区为载体,推进各具特色、创新能力较强的高技术产业集群式发展。
5.建立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1)培育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加快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主板和创业板市场直接融资作用,大力培育主导产业的各类企业整体主板上市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积极争取境外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推进上市公司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支持和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上市公司重组,实现整体上市。积极探索建立大宗农副产品期货市场。引导、鼓励和支持现有的产权交易市场整合,形成全省联网的产权交易体系。积极发展各类保险市场。构建统一、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规范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规范发展出国劳务市场。继续发展技术等要素市场,规范发展土地市场。
(2)加强现代物流体系和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各类市场流通主体,发展完善现代物流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开展流通业信息化试点。积极引进和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一批物流企业,重点建设汽车、石化、农产品、建材、冶金等专业物流园区,构筑长春、吉林、敦化、延龙图等重要区域的物流节点。构建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多渠道支持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连结,加快以双向流通体系为重点的农村市场建设,完善市场监测体系,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有效的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二)加快推进以社会需求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的社会领域体制改革。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取消 “以药养医”。加快构建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服务收费、政府补助为主的补偿机制和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政策,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