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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抓好精品建设,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围绕“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精品的创作,文化部门要组织市文艺界创编人文气息浓厚、艺术品位上乘、富有感染力的宣传精品。宣传、市容、工商、公路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在文艺作品、入户宣传品、计生标语、宣传画、灯箱广告和农村生育文化园区建设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和发展,提高我市宣传“精品”的质量和创作水平,以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宣传的不同需求。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宣传、文化等部门要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定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到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大投入力度,每年在各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中确保有20%用于宣传教育。
  (二)加强资源整合。各级宣传、文化等部门要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融入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去,有效整合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特别是各级新闻媒体单位在人口计生栏目开设、宣传报道、安排采访等方面给予大力帮助和政策倾斜;文化部门在建设农村基层文化俱乐部中,要与“新家庭文化屋”建设同步进行,统筹安排;农办在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建设过程中,要与农村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同步进行,互相促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形成宣传合力。
  (三)加强分类指导。对于人口计生工作水平较高、宣传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重点加强农村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开展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城区和县城要开展0-3岁儿童早教工作的试点与推广。对于基层基础薄弱的地区,重点加强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利益导向政策的宣传。要着力加强对农村边远山区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平衡发展。
  (四)加强督查评估。为了确保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各级宣传部门和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工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市里每年将对各县(区)生育文明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生育文明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荣誉称号。
  (五)加强队伍建设。人口计生宣传教育队伍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保证。各县(区)人口计生局要加强对宣传教育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宣传教育队伍。同时,要对计划生育宣传干部做到政治上爱护、生活上关心,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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