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重点
开展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突出重点。
(一)严厉打击制造假冒卷烟的“地下工厂”和窝藏、销售假冒卷烟的“黑窝点”、“黑网络”,对违法者依法严惩。
(二)坚决遏制名烟名酒店、宾馆饭店、娱乐场所、酒吧、名优土特产店、食杂批发店、礼品回收店等经营场所非法经营卷烟的势头,维护烟草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三)对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卷烟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从重处罚;对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条件,且有依法经营意愿的无证经营者,要劝其办证,依法经营;对整顿后达不到办证条件的无证照卷烟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为“假、非、私”烟制售行为提供仓储运输服务的物流公司、货运站,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坚决堵住“假、非、私”烟流入我市的渠道。
(五)每年的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前后,要适时组织开展烟草市场清理整顿突击检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烟草市场规范有序。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从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把卷烟市场清理整顿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一是要建立定期联席会、重大问题协调会制度,统筹协调联合执法的重大事项;二是要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保证执法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打击合力,提高清理整顿效果;三是要建立集中整顿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逐步实现由突击性、集中性联合治理向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管理转变。
(三)加强督导,有效推进。对清理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效果,市烟草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要适时组成督查组,及时进行专项督导,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动态。各县也要做好督导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清理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各地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力量,结合两高司法解释,对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假、非、私”烟,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不断净化我市烟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