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全面加快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儿童跨区、跨点接种,保证流动儿童享受同样的接种权利。严格落实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每年集中开展查验补种活动,保证在托、在学儿童建立高水平免疫屏障。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与技能。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和重大儿童健康影响因素及干预措施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规范儿科诊疗行为,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和生产,扩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科用药品种和剂型范围,完善儿科用药目录。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孕产妇艾滋病病毒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7.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以及游泳、娱乐、交通、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对儿童的保护意识和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体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8.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开展健康教育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积极推行母乳喂养,适时、合理添加辅食及正确的喂养行为。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继续推行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9.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完善和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
10.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提高儿童健康素养水平。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进行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与指导。帮助儿童掌握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技能、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预防和控制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
11.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开展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12.构建儿童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儿童生殖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质量。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帮助儿童掌握全面的知识,形成正确的观念,做出知情选择。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与治疗需求。
13.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完善婴幼儿食品、用品检测标准、质量认证和儿童玩具、用品等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强化婴幼儿食品、用品相关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严格审批和监管各媒体播出的儿童食品、用品广告,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儿童食品、用品的功效和作用。
14.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地、固体废物和噪音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水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依法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72%,学前两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82%,学前一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5%;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所符合省定标准的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提高办学质量。
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
7.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减少薄弱学校数量。
8.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2.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实现学校标准化建设,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
3.积极开展0-3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积极发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以幼儿园和社区为依托,为0-3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加快培养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
4.加快发展3-6岁儿童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将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质量检测评价体系。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公办、扶持民办幼儿园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保障留守儿童、女童接受学前教育。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和管理。
5.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儿童教育事业。加大对民族教育的财政和资源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偏远山区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促进女童接受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在有条件的少数民族乡村开设本民族语言课程。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和教育支援力度。
6.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7.保障特殊困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的资助政策。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到2020年基本实现设区市、人口在30万以上和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建立1所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的规模,提高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水平。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8.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加大对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满足不同青少年学生的发展需求。
9.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
10.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实践、创新、社会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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