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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社会保险“五缓二减三补贴”政策的通知

  五、企业选择申请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

是否选择缓缴社会保险费

□是  □否

人数:  缓缴月份:

是否选择社会保险补贴

□是  □否

人数:  金额:

是否选择岗位补贴

□是  □否

人数:  金额:

是否选择职工在岗培训补助

□是  □否

人数:  金额:

注:缓缴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只能选择申请其中一项。


  填表说明:填表单位需提供(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2010、2011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年报和损益表年报;(5)本单位采取解决生产经营困难、稳定就业岗位、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稳定职工队伍措施。

  附件2:
  杭州市困难中小企业认定审核决定书
  编号:

困难企业认定申请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审核结果: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盖章)

                   二○  年  月 日

市政府意见:

     

盖 章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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