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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2年杭州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数据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2年杭州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数据的通知
(杭人社发[2011]307号)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 [2010]13 号)有关规定,现将 2012 年杭州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 233 元,即: 30650 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9% (缴费费率)÷ 12 (月) +3 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 +1 元(医疗困难救助金) =233 元 / 月。
  二、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 141 元,即: 30650 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9% (缴费费率)× 60% ÷ 12 (月) +3 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 +1 元(医疗困难救助金) =141 元 /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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